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
記者調查發現
月餅與其他產品混裝銷售
月餅搭售其他產品的個別現象
還有少數商家對
新國標相關規定不甚了解
新國標:
今年5月,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工信部等有關部門批準發布《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明確規定月餅不應與其他產品混裝,從8月15日起實施。
《關于遏制“天價”月餅、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公告》:
今年6月,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務部聯合發布,要求“經營者銷售盒裝月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禮盒等形式將月餅同其他產品混合銷售”。
責任編輯:黃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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