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福清宏路法庭立案大廳,一處細節格外引人注目:立案大廳內,一部分辦公區域進行了無障礙改造,不但桌子高度下調,桌旁還放上了一張輪椅,方便殘疾人士辦理業務。“無障礙化改造對我們而言是一種‘剛需’。”庭長王鳳翔介紹,福清宏路法庭是全省唯一集中管轄交通事故案件的專業化審判法庭,負責全福清的交通事故糾紛審理。其中,各類非機動車相關事故是致殘案件的重災區。為讓相關當事人更好更快獲得司法救助,福清法院持續推進“執行+救助”工作機制,主動延伸司法職能,為因事故而致殘的當事人家庭托舉起生活新希望。
立足“審執一體”
殘疾當事人快速獲得救助款
幾年前,駕駛電動車的小陳被張某撞傷,雖然及時送醫搶救,但仍然臥床不起,成了植物人。案件流轉到宏路法庭,法官判處張某賠償小陳各項損失近250萬元。但張某的家庭并不寬裕,加上保險支撐后也僅賠償了部分款項。而小陳正值壯年,家里除了年邁的父母,還有正在讀小學的孩子,每月的醫療費用要上千元。一邊是天降橫禍,一邊是不能完全兌現的賠償款,小陳一家眼看將陷入困境。
“早在接手案件時,我們便注意到了這家人的困難。”王鳳翔說,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宏路法庭立足“審執一體”,在明確被告無履行能力后,及時推動執行團隊幫助小陳申請司法救助。很快,小陳順利獲得47800元的司法救助款。
建立“執行+救助”機制
為殘疾當事人溫暖托底
小陳一家的遭遇,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不在少數。一旦當事人受傷致殘,所需的醫藥費往往是天文數字。一旦肇事司機無法賠償,當事人家庭往往就會陷入危機。為保護當事人權益,福清法院依托司法救助機制,探索建立“執行+救助”工作機制,為殘疾當事人溫暖托底。目前,福清法院已初步形成涵蓋事前排查、主動告知、快速審核、資金發放、回訪監督的閉環流程。法官們在審判端即主動排查、關注可能存在困難的當事人家庭,在審判前主動告知其司法救助機制,引導其及時申請;同時在后端為當事人打開綠色通道,快審快發。
此外,福清法院還不斷加強與民政、人社、鄉鎮街道等單位的協作,精準核實殘疾當事人家庭經濟狀況,確保救助資金用在刀刃上。今年以來,福清法院共向涉民生案件中確無執行可能的困難殘疾申請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6萬元,讓殘疾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與溫情。
聯動多方力量
為受害者家庭添保障
除了完善司法救助,福清宏路法庭還聯動更多社會力量,充實救助資源。
福清市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由多名福清市人大代表組建,一直關注弱勢群體,為殘疾人等生活困難當事人提供幫助。在給予小陳司法救助后,宏路法庭也聯系了榕代救助服務中心,介紹相關情況。隨后,榕代中心主動聯系小陳一家,撥付60000元救助款。
“我們的宗旨就是盡可能幫助轄區內需要救助的當事人,我們也會加強與宏路法庭及多元調處中心的聯動,幫助更多因交通事故致殘、生活困難的當事人。”榕代救助服務中心理事長翁凡說。
記者了解到,除了資金援助,福清法院還積極與縣殘聯等部門聯動,為殘疾當事人免費提供輔助器具及心理疏導服務,幫助他們早日融入社會。
在采訪中,王鳳翔表示,電動車交通事故往往致殘率高,一旦發生,很容易讓一個家庭陷入危機。“期待更多社會力量加入,助力司法救助,也希望能夠提升電動車保險的覆蓋率、知曉率,為當事人群體更好托底。”(記者 阮冠達)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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