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3日訊 迎豐股份(605055.SH)昨日晚間發布2025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52,200.0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擬投資于老舊產線及污水處理系統升級改造項目、優勢兼并紹興布泰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年產1.29億米高檔印染面料異地新建項目(二期)、大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染整智能識別與分析系統項目。
迎豐股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特定投資者,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資者。
迎豐股份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采取競價發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
迎豐股份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且不超過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132,000,000股(含本數)。
本次發行前,截至預案公告日,浙江浙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宇控股”)持有上市公司46.31%的股份,系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傅雙利、馬穎波夫婦分別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19%、3.78%的股份,并分別通過持有浙宇控股51.00%、49.00%股權從而間接控制上市公司46.31%的股份,傅雙利為領航投資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從而控制領航投資所持上市公司8.61%的股份。傅雙利、馬穎波夫婦通過直接持有、間接控制等方式合計控制上市公司61.89%的股份,系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對象擬發行股票總數不超過132,000,000股,假設發行完成后,浙宇控股持股比例將不低于35.62%,仍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傅雙利、馬穎波夫婦通過直接及間接方式控制上市公司股份將不低于47.61%,仍為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迎豐股份于2021年1月29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發行股份數量為8,000萬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4.82元/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孔晶晶、章鄭偉。
迎豐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8,56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5,860.85萬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2,699.15萬元。迎豐股份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示,該公司擬募集資金32,699.15萬元,分別用于1.31億米高檔面料智能化綠色印染項目、創新研發測試中心建設項目。
迎豐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費用為5,860.85萬元,其中,保薦承銷費用2,913.21萬元。
2025年1-9月,迎豐股份實現營業收入10.95億元,同比下降3.63%;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267.76萬元,上年同期為2,862.08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3,795.37萬元,上年同期為2,723.10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3.63億元,同比增長75.53%。
根據迎豐股份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關于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協議轉讓公司部分股份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10月8日,迎豐股份控股股東浙宇控股、實際控制人傅雙利及實際控制人馬穎波與易惠良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其中,浙宇控股轉讓14,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30%;傅雙利轉讓3,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0.80%;馬穎波轉讓4,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0.91%,合計轉讓上市公司股份22,000,000股給易惠良,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00%。本次權益變動不觸及要約收購。本次協議轉讓后,迎豐股份控股股東浙宇控股、實際控制人馬穎波和實際控制人傅雙利及其一致行動人紹興迎豐領航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領航投資”)合計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72,318,365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61.89%。本次協議轉讓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標的股份的每股轉讓價格為人民幣4.76元(含稅),股份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10,472萬元。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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