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式”零工有了職業安全“保護傘”
建立意外傷害保險機制,基礎險保費每單不超5元
為切實保障快速發展的零工經濟從業者權益,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福建監管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網約式”零工平臺開展零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推動建立“網約式”零工平臺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機制,為靈活就業人員織密、織牢職業安全防護網。
保障對象
覆蓋平臺注冊零工
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興起,“網約式”零工已成為吸納就業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其就業形式靈活、勞動關系不明晰,零工人員常常面臨職業傷害保障不足的困境。
根據《通知》,本次“零工保”的保障對象明確界定為:在我省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建設的“網約式”零工平臺登記注冊,并在平臺上完成接單、報酬結算的所有從業人員。這一規定確保了在正規零工平臺接單的廣大零工人員都能被納入保障范圍。
“政府+市場”的創新保險模式
《通知》明確了“政府購買基礎險+雇主自愿補充險”的創新保險模式。
基礎險旨在實現廣覆蓋,由政府出資購買,覆蓋所有在平臺注冊的各個年齡段零工人員。
補充險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由雇主根據零工人員所從事工作的實際風險程度,自愿在零工平臺上購買,以滿足更多層次、更具針對性的風險保障需求。
這種“政府保基本、市場提層次”的模式,既體現了普惠性,又兼顧了靈活性,有助于形成多層次的風險保障體系。
基礎險保額托底
《通知》對保障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基礎險方面,明確每單保費最高不超過5元,但對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額不低于30萬元,為零工人員提供了基礎且有力的風險保障;補充險方面,鼓勵保險機構自主設計符合“零工保”特點的多樣化產品,并特別要求相關產品條款必須將建筑、高空作業、物流運輸等高危職業納入保障范疇,且保費定價公開透明,保障方案向雇主明確說明。
《通知》強調,無論雇主是否購買補充險,零工人員均可正常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礎險保障。
《通知》還明確,已參加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的訂單,不再享受“網約式”零工平臺意外傷害保險補助政策。
為確保“零工保”工作順利推進,《通知》對各地有關部門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
據了解,《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3年。(記者 李暉)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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